亏欠上网费 15岁“网瘾”少年劫抢出租车被判刑
亏欠上网费 15岁“网瘾”少年劫抢出租车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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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仅15岁的李某,由于迷恋上网,亏欠上网费,竟然组织他人抢劫出租车,结果被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今年1月29日凌晨,在李某的组织下,刘某、包某在佳木斯市农垦大厦附近,乘坐一出租车行驶到郊区,三人采取威胁等手段,欲抢钱。被害人弃车而逃,李某在车上找到现金8元,并将车开到市区内丢弃。次日,李某计划再抢。22时许,伙同三人抢了16岁高中生段某,抢得现金100元、手机一部。

  但法网恢恢,最后几个少年得到了法律的惩处。

金燕泰福心理咨询中心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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