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眠术是一项古老而又充满活力的心理调整技术。在古代就有很多类似于催眠的记载,由于科学不发达,便借助自身或者外界的力量来治疗某些疾病。再如寺庙的僧侣或者教堂的神甫等进行讲道、说法、告解等,都有类似于自我催眠的作用。这就是催眠的神学时代。
在18世纪,麦斯默提出“动物磁气说”,认为生病是人体磁场流通的阻碍,需要借助外力打通磁场,就能治疗疾病。
1841年11月英国著名的外科医生布雷德(G.Braid)在观看一位瑞士医师用催眠术治病表演时,他用挑剔的、蔑视的态度想从中找出欺诈骗局,结果未发现有任何破绽,于是他也开始了对催眠的研究和应用。由于催眠能改变人的感觉敏感性,1841年布雷德开始用催眠来麻醉、镇痛。布雷德是用凝视水晶球的方法做催眠,他开始提出了眼神经疲劳学说,认为这是一种类似睡眠的状态,这种使人进入清醒和睡眠之间的状态的方法就是催眠术(布雷德首先提出来的)。
现在的催眠学理论的最新发展是二层次学说:
A 第一层次:物质层次——脑神经系统功能。脑神经接受心理暗示后,进行储存、分析后通过神经生物的变化,影响生理活动功能,内分泌和植物神经系统发生相应的变化,诱导催眠状态。
B 第二层次:个人心理活动的接受情况,主要是心理功能的作用如:暗示。在催眠状态下接受暗示性指示更具作用.
进入催眠状态后,催眠师和受术者之间特殊的单线联系,会使得受术者在生理功能和心理感受上发生积极的变化。脑内乙酰胆碱(分泌越多活动越浅缓)、多巴胺(分泌越多越振奋)、疲劳素等分泌改变,影响交感、副交感神经的平衡,从而提高人的身体器官的功能;同时受术者对催眠师的指令愿意接受而且能够合作,在催眠师的帮助下改善情绪,调节压力,解开心结,开发潜能。这就是为什么催眠术能够起到调节身心作用的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