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女士,今年38岁,小学文化,家住湖南,独自来到深圳打工十多年,和丈夫含辛茹苦的养大了两个孩子。女儿今年19岁,高中毕业漂亮的女儿,因为不想继续读书便随母亲来到深圳打工。女儿打工没几月,就经不住外界金钱与物质的诱惑,难耐孤独寂寞的女儿和一个比她大32岁的男人开始交往。那个男人今年51岁,是家大公司的经理,有文化,有工作能力,有车有房,在两年前离婚,有三个儿女(现均已成人)。女儿不听父母及亲人的劝阻,坚持和51岁的男人交往,并扬言真心爱他要嫁给他。面对这突如其来不合常理的老少恋情,母亲及家人都倍感伤心难过,不知道该如何处理才好?
张晓燕心理咨询师:一个19岁如花岁月的女儿毅然决然的要背离亲情,选择自己认为的爱情,作为父母伤心难过是免不了的。可面对这种让父母和孩子都尴尬难堪的境况该怎么做才能更好的化解矛盾呢?在这个父母及孩子都需要理解、赞同、认可、关怀、欣赏的关键时刻,父母不同意女儿不合常理的爱情婚姻观,完全是基于无条件爱护女儿出发,她不希望女儿受到一点点伤害,更不希望女儿的人生留下遗憾与后悔。父母是女儿的保护神,具有监护儿女幸福义不容辞的权力和责任,无论儿女们在人生路上途遇什么风险都会主动去承担义务和责任,这就是父母无条件爱的结果。可从生命意义上来讲,生命是对等的,是独立的,是独一无二的。所以,当孩子满18岁这个法定年龄后,父母都基本上完成了人生义务,应该试着让孩子们自己来为自己的生命负责了,让女儿自己走自己的路才是人生真正的路,无论她做什么,她都必须承担一切后果。一个选择就有一个结果,一个结果就有一个好的感受与一个坏的感受,这种感受只有当事人经历后,她才能真正懂得什么是爱。当她尝到了生活的真谛以后,她才能真正的长大,所谓痛苦就是快乐的前奏,痛苦同时也是人生获取智慧的开始。当父母把爱的权力还给孩子自己去做主的时候,女儿一定会更加珍惜难能可贵的亲情和人生。人生得到与失去,快乐与痛苦,挫折与奋斗都是需要勇气与智慧的,每个人都是一个智慧者,她有天然保护及修复自己的能力,在父母与儿女之间宽容和温情是化解矛盾的最好良方,沟通与笑容是和谐关系的最好开始。相信随着时间的延伸,性格的成熟,女儿一定能从内心深处感悟到父母的用心良苦,所谓经历就是人生的财富,经历就是人生最大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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